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其他類 > 正文

訂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督導公共工程剩余土石方管理工作考核原則

2013-09-27 13:56    【  【打印】【我要糾錯】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高市工務建字第0940033957號函訂定發(fā)布全文14點;并自即日起實施

  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以下分別簡稱本府、本局)為有效管理本市公共工程剩余土石方,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wèi)生及市容觀瞻,依內政部訂頒營建工程剩余土石方處理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訂定本原則。

  二、公共工程主辦(管)機關于設計階段,應督導設計單位,詳細計算營建工程剩余土方及營建混合物數量。

  三、公共工程承包廠商向本府工程主辦(管)機關申報施工計劃說明書內容應包括剩余土石方處理計劃,其自設收容處理場所者,得將設置計畫并施工計劃提出申請合并辦理,以落實資源回收處理再利用。

  四、公共工程承包廠商于工地實際產出剩余土石方前,將擬送往之收容處理場所之地址及名稱報本府工程主辦(管)機關備查后,據以核發(fā)剩余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

  五、公共工程主辦(管)機關應于工程招標文件及契約書規(guī)定承包廠商于出土期間之每月底前上網申報剩余土石方流向或剩余土石方來源及種類、數量,工程主辦(管)機關應于次月五日前上網查核。承包廠商應依工程主辦(管)機關規(guī)定將剩余土石方處理紀錄表,定期徑送工程主辦(管)機關備查及副知收容處理場所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六、公共工程主辦(管)機關應負責自行規(guī)劃設置、審查核準、啟用經營收容處理場所,或要求承包廠商覓妥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準之收容處理場所,并應于工地實際產出剩余土石方前,將擬送往之收容處理場所地址及名稱報工程主辦(管)機關備查后,據以核發(fā)剩余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并于投標文件及工程契約書中載明環(huán)保項目。

  七、公共工程主辦(管)機關負責自行規(guī)劃設置或同意承包廠商申設收容處理場所者,該機關應依本方案訂定相關規(guī)定會同當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核可,于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后依設置計劃施作使用,并副知當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八、公共工程剩余土石方屬可再利用物料,工程主辦(管)機關得估算其處理成本及價值,列入競標之工程項目,并明定于預算及納入工程契約書。

  前項可再利用物料之處理,不受本方案規(guī)定之限制。

  九、公共工程主辦(管)機關應配合建立運送剩余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制度,并不定期辦理剩余土石方流向管制之抽查作業(yè)。工程主辦(管)機關于承包廠商請領工程估驗款計價時,應抽查運送剩余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與經核準之余土處理計劃是否相符。經工程主辦(管)機關同意裝置具有逐車追蹤流向功能之設備據以管制土石方流向者,可徑由該機關查核余土流向監(jiān)控信息,得免辦理余土流向抽查。

  十、緊急性防災救險工程產生之剩余土石方,除優(yōu)先提供相關營建工程回收再利用外,其剩余土石方處理所需緊急堆置場所,不受本方案肆、收容處理場所設置與管理方針各項規(guī)定之限制,其處置地點及數量應副知當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利查核管理。

  十一、營建剩余土石方清運時,清運單位需填具剩余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并經有關機關審認,且監(jiān)工亦應填寫監(jiān)工日報表,并納為政府采購法第107條之采購保存文件。

  十二、高雄市政府公共工程剩余土石方考核表如附件。

  十三、民間參與投資之公共工程,其工程產生剩余土石方之督導考核原則,由工程主辦(管)機關另訂之,報本府工務局備查。

  十四、各工程主辦(管)機關應依本原則訂定營建工程剩余土石方處理督導作業(yè)規(guī)定辦理定期考核,并按季將考核結果報本府工務局備查,本府工務局并得實施不定期抽查。

  臺灣當局

責任編輯:天藍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