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復習要點:土地變更登記的問題
【提問】關于土地變更登記的問題請問,1、商品房轉讓,是否需要申請土地的變更登記?2、如果已經登記的房屋自然倒塌,再在原址上重新建造房屋,原來的房屋需要辦理房屋注銷登記,那現(xiàn)在建好的房屋是否用辦理房屋初始登記?
【回答】1、從理論上講,商品房轉讓,應憑房屋報有權證申請土地的變更登記。依據(j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2、如果已經登記的房屋自然倒塌,再在原址上重新建造房屋,應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依據(jù):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因法定名稱改變,或是房屋狀況發(fā)生變化而進行的登記。如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部分房屋拆除等。
★問題所屬科目: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制度與政策章節(jié)精講題:不動產登記類型和程序
-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考點:敏感性分析的“三項預測值”法
- ·2019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第六章第三節(jié)
- ·2019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第六章第二節(jié)
- ·2019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第六章第一節(jié)
- ·2019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第五章第三節(jié)
- ·2019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第五章第七節(jié)
- ·2019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第五章第四節(jié)
- ·2019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第四章第五節(jié)
- ·2019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第四章第四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