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原建設部發(fā)布了《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64號)。2001年原建設部對《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并以原建設部令第100號重新發(fā)布。2006年3月7日,經原建設部第8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原建設部發(fā)布了《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51號),并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建設部關于修改的決定》同時廢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miemie
責任編輯:chanmengdi
相關資訊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yè)規(guī)范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yè)組織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管理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違規(guī)處罰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監(jiān)督管理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建立信用檔案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禁止行為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繼續(xù)教育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
- · 2016房估《制度與政策》知識點: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