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以出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
受讓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權利、義務范圍應當與轉讓人原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范圍一致。
以出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不同土地使用者之間多次轉讓,但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不變。
以房地產轉讓方式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人,其實際使用年限是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以出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后,受讓人改變原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土地出讓方和市、縣政府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責任編輯: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