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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09:5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513號
現(xiàn)批準《城鎮(zhèn)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為行業(yè)標準,編號為CJJ51-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 1.0.3、1.0.4、3.1.6、3.3.12、3.3.18、3.5.4、4.2.1、4.2.3、4.2.4、4.2.5、4.3.1O、4.3.11、4.3.12、4.3.15、4.4.2、4.4.3、4.4.5、5.1.2、5.2.2、5.3.2、5.4.4、5.6.4、6.1.7、6.2.4、6.2.5、6.3.1、6.3.2、6.5.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原行業(yè)標準《城鎮(zhèn)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CJJ51-2001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業(yè)出版社出版發(fā)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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