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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輔導:房產稅計稅依據

2009-02-04 08:52  來源:  字體: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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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稅依據

  對于非出租的房產,以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一30%后的余值為計稅依據。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對于出租的房產,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建設工程教育網&租金收入是房屋所有權人出租房產使用權所得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以勞務或其他形式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根據當?shù)胤慨a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額按租計征。

  四、稅率

  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按房產余值計征的,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例題: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房產稅,稅率為(    )。(2004年經紀人試題)

  A.10%
  B.12%
  C.20%
  D.30%

  答案:B

  解析: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按房產余值計征的,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五、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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