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監(jiān)理工程師備考已經逐步進入到緊張階段,考生們備考的如何了?是否已經有信心通過今年的考試?以下是建設工程教育網為大家準備的監(jiān)理工程師2021年監(jiān)理理論和法規(guī)復習資料,希望對考生復習有幫助~
2021年監(jiān)理理論和法規(guī)復習資料:《民法典》合同編通則主要內容
(1)合同訂立。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1)合同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項目管理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合同訂立程序。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僖s。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內容具體確定;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也就是說,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必須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
有些要約之前還會有要約邀請。所謂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yè)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yè)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要約撤回和撤銷。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要約可以撤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要約人已確定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b)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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