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客服電話:010-82326699
  • 官方號
    微信公眾號
    熱門資訊,實時推送
    微信號:jianshe99zb
    官方視頻號
    免費直播,訂閱提醒
    微信掃碼即可關注
    考試指導老師
    掃碼了解并領取資料
    微信掃碼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號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掃一掃關注
  • APP下載
    掃一掃,立即下載
    醫(yī)學教育網(wǎng)APP下載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蘋果版本:8.5.0

    安卓版本:8.5.0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 當前位置: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監(jiān)理工程師 > 備考資料 > 復習資料

    豐景春監(jiān)理《法規(guī)》知識點:《合同法》主要內(nèi)容(三)

    2017-03-30 14:55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打印
    字體:

      監(jiān)理工程師正在處于緊張的備考時期,各位學員復習的都怎么樣呢?為了幫助大家備考,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精選大量極具代表性的習題,深入剖析解題思路,提煉高頻考點,指導學員熟悉考試題型、掌握命題規(guī)律、提高解題能力,幫助考生循序漸進掌握知識點、全面夯實基礎,學習有條理,備考更輕松!

      二十一、債權、債務、債權債務一起轉讓

    1.債權轉讓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據(jù)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jīng)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jīng)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2.債務轉讓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jīng)債權人同意。

    3.債權債務一并轉讓

    ◆當事人一方經(jīng)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4.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二十二、合同終止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二十三、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四、解除權的行使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jīng)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當事人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二十五、合同債務抵消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二十六、標的物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2)債權人下落不明;

    (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jiān)護人

    (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標的物提存后,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jiān)護人。

    ◆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jù)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nèi)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二十七、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繼續(xù)履行

    ◆采取補救措施

    ◆賠償損失

    ◆支付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定金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十八、合同爭議解決

    ◆和解

    ◆調解

    ◆根據(jù)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拒不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裁決書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zhí)行

    二十九、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

    ◆屬于一種特殊的承攬合同。

    ◆承發(fā)包的有關規(guī)定

    ◆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

    ◆合同履行

    三十、委托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委托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受托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芝士布丁君
    • 免費試聽
    • 輔導課程
    • 免費直播
    更多免費試聽課程點擊查看
    精品題
    上千道典型習題
    仿真密卷 3
    仿真歷年考點題
    專業(yè)題目解析
    原價:¥99
    復購正課享優(yōu)惠
    查看詳情
    建筑刷題寶

    · 全國聯(lián)考

    · 模擬實戰(zhàn)

    · 歷年真題

    免費掃碼免費做題
    學習社區(qū)
    • 備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視頻號
    拒絕盲目備考,加學習群共同進步!
    尋找學習搭子
    回到頂部
    折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