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投資控制考點:常見的調整(事項)及處置3
2020年監(jiān)理工程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為考生準備了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質量控制考點,希望考生能夠跟著小編的步伐,一起備考2020年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同時,也希望大家保持一個好的心態(tài),堅持每天學習,不要松懈,相信大家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一定可以取得一個好的成績。
常見的調整(事項)及處置
5.計日工
◆采用計日工計價的任何一項變更工作,在該項變更的實施過程中,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提交下列報表和有關憑證送發(fā)包人復核。
◆計日工生效計價的原則:任一計日工項目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在該項工作實施結束后的24h內向發(fā)包人提交有計日工記錄匯總的現(xiàn)場簽證報告一式三份。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現(xiàn)場簽證報告后的2天內予以確認并將其中一份返還給承包人,作為計日工計價和支付的依據(jù)。
6.物價變化
◆合理調價制度: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工程設備單價變化超過5%時,超過部分的價格應按照價格指數(shù)調整法或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計算調整材料、工程設備費。
◆工期延誤:非承包人原因導致,計劃進度日期后續(xù)工程的價格,采用計劃與實際進度日期兩者的較高者;承包人原因導致,則計劃進度日期后續(xù)工程的價格,采用計劃進度日期與實際進度日期兩者的較低者。
(1)采用價格指數(shù)
①價格調整公式
式中
△P——需調整的價格差額;
P0——約定的付款證書中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此項金額應不包括價格調整、不計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和支付、預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約定的變更及其他金額已按現(xiàn)行價格計價的,也不計在內;
A——定值權重(即不調部分的權重);
B1,B2,B3,...,Bn——各可調因子的變值權重(即可調部分的權重),為各可調因子在簽約合同價中所占的比例;
Ft1,F(xiàn)t2,F(xiàn)t3....Ftn——各可調因子的現(xiàn)行價格指數(shù),指約定的付款證書相關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shù);
F01,F(xiàn)02,F(xiàn)03,...F0 n——各可調因子的基本價格指數(shù),指基準日期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shù)。
②公式的應用
◇注意事項:缺少結算日期價格指數(shù),可暫用上一次價格指數(shù)計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實際價格指數(shù)進行調整;各個系數(shù)(A,B1、B2 …)的和,一定為1(權重若不合理,可以協(xié)商調整);承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誤,按不利于承包人原則執(zhí)行。
【例5-3】某工程約定采用價格指數(shù)法調整合同價款,具體約定見表5-1數(shù)據(jù)。本期完成合同價款為1584629.37元;其中,計日工價款5600元,發(fā)承包雙方確認應增加的索賠金額2135.87元。計算調整的合同價款差額?
【解】應調整部分,需扣除計日工和索賠,于是P0= 1584629.37-5600-2135.87=1576893.50(元)。
根據(jù)公式(5-7),計算合同價款的差額(△P)=1576893.50×[0.42+(0.18×121/110+0.11×4320/4000+0.16×357/340+0.05×318/300+0.08×100/100)-1]=59606.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