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試中心發(fā)布2022一建考試報名時間為9月15日至23日,詳情如下:
浙江2022一級建造師報考重要信息提示 | |
考試時間 | 11月19日、20日 |
報名時間 | 9月15日至23日 |
報名網址 | 中國人事考試網 |
網上繳費 | 9月15日至23日 |
收費標準 | 基礎科目每人60元/科,專業(yè)科目每人70元/科 |
準考證打印 | 11 月 14 日至 18 日 |
核查 | 考后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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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2 年度一級建造師 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22〕57 號 ) 和《關于 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 規(guī)程〉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21〕1 號 ) 要求,結合我省實 際,現將我省 2022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 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 11 月 19 日至 20 日舉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其中,《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建筑、市政公用、水利 水電、機電、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通信與廣電、 礦業(yè)工程等 10 個專業(yè),考生可根據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 業(yè)科目報考。
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qū)市 (及義烏市) ,具體地點以準考證 為準。
二、報考條件
( 一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 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 “考全科”) 。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yè) 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人社部發(fā)〔2022〕8 號 ) 要求, 自 2022年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
整如下:
( 1 )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從事建 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
(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
( 3 )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從 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 4 )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 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 二 )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設 部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 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2 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專業(yè)工程管 理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免二科”) 。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 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
( 三 ) 報考相應專業(yè) (增項) 條件。
已取得某一專業(yè)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選報考其他 專業(yè),報考時只需選擇《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1 個科目 (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 “增報專業(yè)”) 。
( 四 ) 其他有關事項。
1.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yè)要求,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
錄》 ( 1998 年版、2012 年版、2020 年版) 及原專業(yè)對照表編制
了新版專業(yè)對照表(見浙江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欄目) 。自 2022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yè)對照 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yè);2022 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 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專業(yè)對照 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yè)。
2.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 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yè)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 (全日制實 習和成人脫產學習的時間不累計) 。
3.以上“考全科”“免二科”“增報專業(yè)”的級別不可報錯, 否則,會影響成績合成或造成考試成績無效。
4.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5216767。
三、獲得證書 (成績合格證明) 條件
報考 “考全科” ( 4 個科目) 的人員,須在連續(xù) 2 個考試年 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報考 “免二科” ( 2 個科目) 和報考 “增報專業(yè)” ( 1 個科目) 的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及成績合格證明) 。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guī)定
( 一 ) 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相關人 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 方式”辦理報名。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 (包括虛假承諾) 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2.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選擇告知承諾制”“撤 回承諾”和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 下同) 。
( 二 ) 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相關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無需再進行現場報 考資格審核 (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 。
( 三 ) 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在 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還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 點進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 以下稱 “考后核查”) 。
( 四 ) 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撤回 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考人員務 必慎重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和“撤回承諾”,同時在 網上報名選擇時不要隨意, 以免誤操作。
( 五 ) 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huán)節(jié) (如報名期間、打印準 考證、考試、閱卷、注冊等環(huán)節(jié)) ,若發(fā)現有不實承諾的,將根 據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 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 (成績合格證明) 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 一 ) 報考人員于 9 月 15 日至 23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 ) 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 網 ( ) ,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 ( 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 網首頁的 “辦事指南”欄目) ,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1. “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 1 )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 ( 如 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yè)工作年限等) ,在線核驗通過后( 一 般 24 小時) ,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 (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 點等) 。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 料后,方可繼續(xù)選擇報考信息。
( 2 ) 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 ( 點擊) “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 知書》后,系統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 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 (不允許代為承諾) 。
——對于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可在承諾書提交后, 即可直接點擊 “確認”或打印 “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對于報考級別為“免二科”或“增報專業(yè)”的人員,須 再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證書 (證明) 材料后,方可點擊 “確認” 或打印 “報名表”,再進行網上交費。
( 3 ) 打印的 “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 留存?zhèn)洳椤?nbsp; “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 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 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 同時不要隨意點擊, 以免誤操作。
2.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 1 )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 ( 如 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yè)工作年限等) ,在線核驗通過后( 一 般 24 小時) ,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 (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 點等) 。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的,需上傳相關證書 材料。
( 2 ) 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 ( 點擊)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 “確認”,待報 考系統管理人員進行核驗和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打印 “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 3 ) 報考人員必須打印 “報名表”和另行打印 “專業(yè)工作 年限證明” (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打印的“報 名表”和“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 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 4 ) 報名時一旦選擇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 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 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 以免誤操作。
3. “撤回承諾”和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
“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均屬于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報考流程除少一個 “選擇” 環(huán)節(jié)外,其他環(huán)節(jié)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 作。
( 二 ) 注意事項
1.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 (境) 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的 學歷 (學位) 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xù)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 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3.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 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 時間。
4.報名期間,若發(fā)現報考信息有誤,信息未確認的,報考人 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的,需取消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自 行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 院處理。
5.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 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6.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 考務規(guī)程》 (人社廳發(fā)〔2021〕18 號 ) 規(guī)定,報考人員原則應 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 ( 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 內 ) 。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 (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 、選錯報考信息 (如考試級 別、科目、報名點等) ,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 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 用等受影響的, 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7.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 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 資格的, 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 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 真 88395085。
六、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11 月 14 日至 18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 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 發(fā)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考區(qū) (省直、設區(qū)市及 義烏市) 的人事考試機構處理。特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同 時有誤,不得參加考試; “準考證”不要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 影響考試;取得證書后,信息不再修改。
七、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guī)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建設 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 理》為每人每科 60 元,《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為每人 70 元。 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fā)送到 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 在 “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八、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 2018 年版) 為準??荚嚧缶V已于 2018 年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網站上公布。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guī)定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 卡上劃定的區(qū)域內分別用 2B 鉛筆填涂作答客觀題和黑色墨水筆 書寫作答主觀題,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fā)放、考后回收。其他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 處可做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 ( 削 ) 筆刀、計算器 (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手表 ( 無 聲、無收發(fā)、無編輯儲存功能)、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 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 將手機、手環(huán)等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 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嚴禁提 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題本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 項”或 “作答須知”,用規(guī)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qū)域內涂寫個人信 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當即舉 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
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 關規(guī)定處理。 因考生本人污損和答錯位置的答題卡不得更換。
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保留監(jiān)考信息,考試期間對考場實施 全程監(jiān)控。提醒各位考生務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
十、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fā)
( 一 ) 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 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 考后核查。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還應 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在成績公布后合格 成績直接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 考資格的由省建設行業(yè)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和填報 信息不實的由省直和各市 (考區(qū)) 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在未 查清事實前,以及考后審核逾期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 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 格或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guī)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 (證明) 因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 進行現場考后核查??己蠛瞬榈木唧w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 關材料及要求,由省建設行業(yè)主管部門另行通知。相關考生如不 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guī)定 處理。
( 三 ) 證書 (成績合格證明) 制發(fā)。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 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 ( 人社廳發(fā) 〔2021〕97 號 ) 精神,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 員,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 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 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fā)紙質證書后,在浙
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 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 (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 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fā)。
十一、有關要求
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 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 (具體計劃見附件)。
( 一 ) 一級建造師考試規(guī)模大、考點多、涉及面廣,各市人 事考試機構要積極協調教育 (學校)、公安 ( 治安、網監(jiān)、交管)、 經信 (無線電管理)、 網信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 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對考試舞弊者,一經發(fā)現,
要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 社部第 31 號令) 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等處理。對 于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 ( 浙江) 網”上公布,確??荚嚨墓焦晚樌麑嵤?。
(二)根據職責分工,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要做好報考系統和 報考流程方面的咨詢、建設部門要做好報考條件和注冊方面的電 話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考后“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成績通過 人員的報考資格核查工作,要確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時傳送。 對需現場核查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
( 三 ) 屆時,如受疫情影響,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 實相應措施,確??荚嚪酪甙踩?。具體實施方法,參見《人事考 試考點防疫工作方案》和《人事考試考生防疫須知》( 見浙江人 事考試網 “辦事指南”欄目)。
附件:2022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yè)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2 年 9 月 9 日
原文以及附件下載:浙江人事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