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學習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APP學習更便捷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微信公眾號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掃碼領取二建備考資料進入二建備考群
當前位置: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二級建造師考試 > 備考資料 > 復習資料 > 正文

二級建造師考試相關合同制度:買賣合同

2018-11-22 11:35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字體: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級建造師新課熱招中 搶跑趁現(xiàn)在

  二級建造師考試相關合同制度:買賣合同,2018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結束不久,就有許多小伙伴開始準備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了,二級建造師考試于2019年1月開始報名,為了幫助大家高效備考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今天為大家整理了二級建造師考試相關合同制度: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知識點二:買賣合同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

  是一種轉移財產所有權、有償?shù)?、雙務的、諾成合同。

  二、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出賣人
1.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標的物的義務;2.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3.瑕疵擔保義務。
買受人
1.支付價款的義務;2.受領標的物的義務;3.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和及時通知的義務。

  【注意1】出賣人的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
含義
現(xiàn)實交付
直接交付標的物;
簡易交付
標的物合同訂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合同生效視為完成交付;
占有改定
合同生效后標的物仍由出賣人繼續(xù)占有,但其所有權已轉移給買受人;
指示交付
標的物為第三人合法占有,買受人取得了返還標的物請求權;
擬制交付
交付標的物的權利憑證(倉單、提前)給買受人。

  【例題·單選題】標的物為第三人合法占有,買受人取得了返還標的物請求權,稱之為( )。

  A.簡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擬制交付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標的物的交付方式:現(xiàn)實交付:直接交付標的物;簡易交付:標的物合同訂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合同生效視為完成交付;占有改定:合同生效后標的物仍由出賣人繼續(xù)占有,但其所有權已轉移給買受人;

  指示交付:標的物為第三人合法占有,買受人取得了返還標的物請求權;擬制交付:轉移倉單及提單。

  【注意2】交付標的物期限約定不明的處理原則

  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注意3】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應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1.標的物不需要運輸?shù)?,雙方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就在該地點交付

  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shù)模p方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yè)地交付標的物

  【注意4】質量約定不明時的處理原則

  1.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

  2.沒有國標行標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注意5】包裝方式約定不明的處理原則

  1.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

  2.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2013試題·單選題】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采用的確定相關內容方式有:①按照交易習慣確定;②簽訂補充協(xié)議;③按合同法其他規(guī)定執(zhí)行。三種方式正確的先后順序是( )。

  A.①②③

  B.③②①

  C.②①③

  D.②③①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對于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也不能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注意6】瑕疵擔保義務 

項目
內容
權利瑕疵
擔保義務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存在第三人主張權利的可能,則出賣人應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標的物享有權利,出賣人不承擔保證權利義務
物的瑕疵
擔保義務
出賣人必須保證標的物轉移后,具有約定或者法定的品質(符合質量要求)

  【注意7】價款約定不明的處理原則  

變動情況
原則
價格上漲
價格下跌
按期交付的
就新原則
按新價格
按新價格
逾期交付的
逾期交付標的
就低原則
原價格
新價格
逾期提取標的
就高原則
新價格
原價格

  【記憶】誰違約,就懲罰誰。

  【例題·單選題】甲乙雙方簽訂一特種建材買賣合同,約定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于2009年6月1日前交付完畢,6月1日的政府指導價是2500元/噸,但甲方直至2009年8月1日才交貨,此時的政府指導價是2800元/噸,結算時應按照( )計算。

  A.2800元/噸

  B.2650元/噸

  C.2500元/噸

  D.2200元/噸

  『正確答案』C本題考查的是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

  【注意8】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和及時通知的義務

  (1)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符合約定(注意時效);

  (2)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兩年的規(guī)定;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兩年時效限制。

  三、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 

情況
處理規(guī)定
一般原則
(以交付作為分水嶺)
毀損滅失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在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
因買受人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期限交付的
買受人自違約之日起承擔風險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緲说奈?/span>(符合一般原則)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外,一般自買賣合同成立之時由買受人承擔
需要運輸?shù)臉说奈?,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
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
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自合同成立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買受人可拒絕接受或者解除合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2016試題·單選題】關于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承擔,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下列說明中正確的是( )。

  A.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后由出賣人承擔

  B.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緲说奈?,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承運人將貨物交付給買受人時由買受人承擔

  C.對于需要運輸?shù)臉说奈?,出賣人將標的物交給第一承運人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D.出賣人依約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選項A,在標的物交付后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選項B,運輸?shù)脑谕緲说奈?,損毀滅失的風險從交由承運人開始,由買受人承擔;選項D,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例題·多選題】下列應由供應商承擔的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情形有( )。

  A.合同僅約定由供貨商將貨物交給承運人運輸,供應商已將標的物發(fā)運,尚未到達約定的地點

  B.合同約定在標的物所在地交貨,約定時間已過,施工企業(yè)仍未前往提貨

  C.施工企業(yè)購買一批安全帽,供應商尚未交付

  D.標的物已運抵交貨地點,施工企業(yè)因標的物質量不合格而拒絕貨物

  E.供應商在交付標的物時未附產品說明書,施工企業(yè)已接受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標的物損毀滅失風險的承擔。選項A,出賣人交由承運人的在途標的物,自合同成立時起,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選項B,因買受人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期限交付的,買受人自違約之日起承擔風險;選項E,出賣人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風險的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

  【2015試題·單選題】某買賣合同約定甲向乙供貨,并約定甲向承運人在交付貨物即視為甲完成交付,在貨物交付運輸期間,乙將該貨物轉賣給丁并通知丙向丁交貨,但乙和丁對于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沒有約定。關于本案例中貨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乙與丁的買賣合同成立時,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丁承擔

  B.甲向丙交付貨物后,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丙承擔

  C.甲與乙的買賣合同成立,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即由乙承擔

  D.丙向丁交付貨物后,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承擔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緲说奈?,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四、特殊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

  (一)憑樣品買賣

  1.標的物的品質須與特定的樣品品質一致;

  2.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

  3.如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仍應當符合通常標準。

  (二)試用買賣

  1.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約定不明的處理原則:補充協(xié)議、按照有關條款或習慣、由出賣人確定。

  2.試用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買也可以拒絕;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三)招標投標買賣

  依招標投標法等相關規(guī)定。

  (四)拍賣

  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標的物出售給應價最高的競買人的方式。

  (五)易貨買賣

  當事人約定易貨交易,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參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

  五、孳息的歸屬和買賣合同的解除

  (一)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二)買賣合同的解除

  1.主物解除,從物解除;從物解除,主物不受影響;

  2.數(shù)物中一物不符合規(guī)定,則解除一物,特殊情況全部解除;

  3.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相關推薦:

  全國各地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報考指南

  2018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匯總(含分數(shù)線)

  2018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已經(jīng)公布,新考季已經(jīng)到來,二級建造師考試備考我們需要好好規(guī)劃一下了。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為了考生準備了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備考新課高端無憂班|零基礎直達班|精品提升班,想要了解課程的考生可連線客服小姐姐

閱讀排行

二建機考系統(tǒng)
微信二維碼活碼

立即掃碼添加學習顧問

報考指導

考情速遞

備考計劃

幫你選課

免費視頻

更多

免費題庫

更多

免費資料下載排行

更多
  • 下載 1.二級建造師報名常見問題及解答
  • 下載 2.《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數(shù)字考點總結
  • 下載 3.法規(guī)科目數(shù)字考點總結
網(wǎng)站地圖
回到頂部
折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