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路基壓實要求
挖土(方)路基及填土(方)路基基底均應進行壓實。路基壓實要求如下:
1.合理選用壓實機械、機具
常用的壓實機具可分為靜力式、夯擊式和振動式3大類。靜力碾壓機有光面碾(普通光輪壓路機:三輪、二輪)、凸塊式(羊足)碾和20~50 t輪胎壓路機;夯實機具包括各種夯錘(板)、蛙式夯、內燃式火力夯、風動夯、手扶式振動夯和多功能振動建筑夯;振動機械包括振動器和振動壓路機。壓實機具的類型和數量選擇是否恰當,直接關系到壓實質量和工效,選擇時應綜合考慮各種因數。
2.土質路基壓實的原則
先輕后重、先穩(wěn)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輪跡重疊。碾壓應以達到規(guī)范或設計要求的壓實度為準。
3.掌握土層含水量
土只有在最佳含水量的情況下壓實效果最好,才能被擊實到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是兩個十分重要的指標,對路基設計與施工都很重要。
采用任何一種壓實機械碾壓土質路基,均應在該種土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值時進行,其含水量偏差幅度經試驗確定??刂圃谠摲N土最佳含水量的±2%以內壓實。當土的實際含水量達不到上述要求時,對過濕土翻開、晾干,對過干土均勻加水,一旦達到要求,迅速壓實。
4.壓實質量檢查
土質路基施工前,采用重型擊實試驗方法測定擬用土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壓實后,實測壓實密度和含水量,求得壓實度,與規(guī)定的壓實度對照,如未滿足要求,應采取措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