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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4 11:49 來源于網(wǎng)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設工程有效招標的核心環(huán)節(jié):評委管理
國家七部委第12號令規(guī)定:
①評標委員會依法組建,負責評標活動,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或者根據(jù)招標人的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負責組建。
、谠u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一般應于開標前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③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yè)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jīng)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shù)為五人以上單數(shù),其中技術、經(jīng)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
、茉u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guī)靸?nèi)的相關專家名單中確定。
、莅辞翱钜(guī)定確定評標專家,可以采取隨機抽取或者直接確定的方式。一般項目,可以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技術特別復雜、專業(yè)性要求特別高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勝任的,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需強調(diào)的是,每位評委在評標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評標紀律,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yè)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任何投標人或者與招標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進行私下接觸,不得收受投標人、中介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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