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8 14:56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可以參加項目經理部的內部經濟活動分析會議。
(2)檢查被審單位的各種帳目、資財及有關文件、資料等。被審計單位必須如實提供,不得拒絕和隱匿。
(3)參加被審項目經理部的有關會議,對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4)責成被審計單位制止和糾正一切不正當開支,限期整改。
(5)對違反財經法紀的單位、部門和個人提出批評,對遵守和維護財經法紀成績顯著的單位、部門和個人給予表揚。
(6)建議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的單位和責任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對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7)有權揭露打擊、陷害、報復財經管理人員的錯誤行為,對情節(jié)惡劣者建議建設公司進行查處。
(8)對阻撓、拒絕和破壞審計工作的單位或個人,有權采取封存帳冊和凍結資財?shù)缺匾氖侄,并建議建設公司追究直接責任者和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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