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14:25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分包施工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資料份數、內容、裝訂方式和移交時限將完整的組卷成冊的資料移交給總承包施工單位,并辦理移交手續(xù)。
2.總承包施工單位應接合同約定的資料份數、內容、裝訂方式和移交時限將完整的組卷成冊的資料移交給建設單位,并辦理移交手續(xù)。
3.移交給建設單位的資料,一式兩套:一套原件,一套復印件。若需增加套數,應在合同中約定或另行商定,并明確所發(fā)生費用的承擔方。施工單位至少應保存一套完整資料。
4.分包施工和總包施工單位應按合同約定時限將資料分別移交給總承包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絕資料的移交。
5.總承包單位或監(jiān)理(建設)單位不得因資料不符合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原因,拖延甚至拒絕接收分包單位或總承包單位移交的資料。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