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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09:53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采用樁基礎或其他樁基礎,以減輕地基總沉降量。對地基進行處理,以提高地基的承載力和壓縮模量。
。2)在建筑、結構和施工中采取措施。具體說來,
1.建筑措施主要有:
建筑物的體形力求簡單、增強結構的整體剛度、設置沉降縫、與相鄰建筑物基礎保持合適的凈距、調整某些設計標高以防止過大的建筑物沉降影響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等。
2.結構措施主要有:
設置圈梁。
選用合適的結構形式,減輕建筑物和基礎的自重,減小或調整基底附加壓力,加強基礎剛度。
3.施工措施主要有:
先建重(高)建筑、后建輕(低〕建筑的程序。
建筑物施工前使地基預先沉降,注意沉樁、降水對鄰近建筑物的影響,基坑開挖坑底土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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