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1 14:10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為了規(guī)范招標人的行為,保證招標文件的公正合理,我國《招標投標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還要求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應當遵守如下規(guī)定:
1、招標文件的內容要體現(xiàn)公平
《招標投標法》第20條規(guī)定:“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26條進一步規(guī)定,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技術標準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生產供應者,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如果必須引用某一生產供應者的技術標準才能準確或者清楚地說明擬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時,則應當在參照后面加上“或相當于”的字樣。
2、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
《招標投標法》第23條規(guī)定,招標人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此外,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33條規(guī)定,對于潛在投標人在閱讀招標文件和現(xiàn)場踏勘中提出的疑問,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或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時將解答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該解答的內容同樣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