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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14:5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政府采購的實施條件
資金計劃必須編入年度政府預算并經本級財政部門和人大審批方可執(zhí)行。無預算的臨時追加采購要提出申請,經財政部門按權限審批。
2.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
①集中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集中采購項目必須委托依法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部門集中采購由中央或地方部門采用自行組織采購或委托代理機構采購。
②分散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外,限額以上的,可自采或委托。國務院負責確定中央預算下目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負責確定地方目錄。
3.政府采購程序
(1)確定采購需求
進口產品審核:《政府采購法》第10條:“采購人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是以下情形除外:①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yè)條件獲取的;②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滿足條件確需進口的,開始采購前須向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任命政府財政部門辦理進口產品審核手續(xù)。
(2)確定采購組織形式
①《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所列項目應集中采購。
②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外,達到限額標準的,可分散采購。
③未達限額標準的,可采用《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3)確定采購方式
1)公開招標:達到限額標準,但因項目特殊需要,應經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方可用其他方式。
2)邀請招標:供應商有限或公開招標成本過高,經批準后方可采用其他方式。
3)競爭性談判:招標公告后無足夠合格供應商投標;重新招標未能成立;技術規(guī)格復雜事先不能確定或計算出標的價格總額;緊急需要
4)詢價:貨物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現(xiàn)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
5)單一來源采購:只有唯一供應商;不可預見緊急情況;必須保證原采購項目的一致性或服務配套性且添購資金不超原合同10%的。
4)組織采購活動
1)公開招標投標人不足3家或實質響應不足3家,經報批后可A:招標文件無不合理條款、公告時間和程序合法,可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B:若存在不合理條款或公告和程序不合法,應予廢標(招標無效),重新招標。
2)邀請招標應該從資格評審合格的投標人中采用隨機抽取方式選擇邀請3家以上作為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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