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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17:12 來源于網(wǎng)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于印發(fā)《天津市市政工程造價估算指標》的通知建筑 [2010] 1009 號各有關單位:
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加大建設工程造價動態(tài)管理,滿足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對工程造價估算的需求,依據(jù)各類典型工程預結算資料和不同結構類型市政工程造價分析,編制完成了《天津市市政工程造價估算指標》(DBD29-441-2010),現(xiàn)已印發(fā)。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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