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網上注冊系統(tǒng)有關事項的通知(第172號)
晉建辦綜字[2011]172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委)、規(guī)劃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我省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注冊管理工作,建立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數據標準的注冊人員基礎數據庫,現(xiàn)決定使用部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人員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二級注冊系統(tǒng)),實行注冊網上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申報事項
1、二級注冊系統(tǒng)自本月下旬開通啟用后,自6月份起我廳只受理通過二級注冊系統(tǒng)申請并打印出來的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申請表。
2、注冊申請需要提交的其他附件材料與之前相同,各項內容要求不變。
二、數據庫有關事項
1、二級注冊系統(tǒng)資格數據庫來源于省人事考試中心,作為人員申報注冊的基礎依據。
2、我廳于3月份已經下發(fā)了《關于核查取得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資格人員注冊信息的通知》(晉建辦綜函[2011]78號),對在山西省執(zhí)業(yè)的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進行了數據核查,對核實無誤的注冊人員,已經導入我省二級注冊系統(tǒng)。
3、申請人在申報延續(xù)注冊、變更注冊、更改補辦申請時,如系統(tǒng)提示為“該人員沒有本專業(yè)初始申報信息,不能申報”者,說明本人未提交核查數據或本人提供的核查數據與省人事考試中心數據不一致,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方可申請注冊。
4、未提供核查數據的人員,需依據晉建辦綜函[2011]78號文件上報核查數據,請各初審部門審查后按照申報程序出具上報公函,每月1-10日上報至省廳,待省廳審查數據無誤后,將其注冊數據導入二級注冊系統(tǒng),申請人可在次月進行注冊業(yè)務的申報。
5、在山西省以外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的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人員,如需在山西申報初始注冊時,應按照《關于開具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二級建造師未注冊證明等事項的通知》(晉建辦綜函字[2010]470號)要求,提交省級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尚未注冊證明,方可申報注冊。
三、其他事項
1、請各初審部門做好二級注冊系統(tǒng)運行的說明解釋工作,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
2、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lián)系。
注冊咨詢電話:0351-3581190 馬工
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010-88018260-845 張工
附件:
1、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人員管理信息系統(tǒng)運行有關問題說明
2、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人員管理信息系統(tǒng)申報注冊(個人版)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
3、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人員管理信息系統(tǒng)申報注冊(企業(yè)版)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
4、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tǒng)(地市版)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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