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值班室、警衛(wèi)室、門衛(wèi)等地方設置的照明,可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單獨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事故照明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作為值班照明。
障礙照明
在建筑物上裝設用于障礙標志的照明。如高層建筑物頂上的飛行障礙標志燈,航道兩側的建筑物上裝設的航行障礙標志燈。障礙照明應使用能透射紅光的燈具,裝設障礙燈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高層建筑物只在頂端裝設障礙照明,水平面積較大的建筑物或密集高層建筑物,除在其最高頂端裝設障礙燈外,還在其外側轉角的頂端裝設障礙燈;
。2)煙囪的高度在100m以上者,除在頂端裝設障礙燈外,還應在二分之一的高處裝設障礙燈。為了減少煙囪頂端障礙燈的污染程度,障礙燈可低于煙囪口4—5m處裝設。為了保證可靠性,一般將三盞障礙燈裝成等邊三角形,以便其中一盞障礙燈損壞時,仍能從前進方向看到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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