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的主要原則:
。ㄒ唬┓康禺a抵押應當遵循民事法律原則。1.設定房地產抵押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協(xié)商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2.抵押權人為避免抵押房屋因遭受人為損壞或自然災害而出現(xiàn)的風險,要求抵押人辦理房產保險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協(xié)商議定。抵押當事人約定對抵押房地產保險的,由抵押人為抵押的房地產投保,保險費由抵押人負擔。抵押房地產投保的,抵押人應當將保險單移送抵押權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shù)牡谝皇芤嫒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繼續(xù)有效,其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4.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xù)履行原抵押合同。
(二)房地產抵押中的房產、在產抵押權設定應當一致。
。ㄈ┑盅喝怂鶕5膫鶛嗖坏贸銎涞盅何锏膬r值。房地產抵押后,該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再次抵押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余額部分。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將己經(jīng)設定過的抵押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以便抵押權人測算擔保價值。對以兩宗以上房地產設定同一抵押權的,兩宗以上房地產視為同一抵押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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