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業(yè)主會事先要準備好一個適用于寫字樓物業(yè)內所有出租單元的標準租賃合約,業(yè)主和潛在的租戶可在這個基礎上,針對某一特定的出租單元就各標準條款和特殊條款進行談判,以便在業(yè)主和租戶間就某一特定的出租單元形成一份單獨的租約。標準租約中的許多條款只需要稍加討論即可,但有些重要問題就需要進行認真的談判。談判中雙方關注的其他問題還包括租金及其調整、所提供的服務及服務收費、公共設施如空調、電梯等使用費用的分擔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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