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知識點撥:對質量不合格的房地產項目的處理方式
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特別整理了《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對質量不合格的房地產項目的處理方式
1.房屋竣工后,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購房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這里的交付使用之后,是指辦理了交付使用手續(xù)之后,可以是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之前,也可以是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備之后。
只要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只要屬于主體結構的問題,都可以申請質量部門認定,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均可申請退房。
二是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而不是一般性的質量問題。
三是必須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申請重新核驗,以質量監(jiān)督部門核驗的結論為依據(jù)。
四是對給購房人造成損失應當有合理的界定,應只包含直接損失,不應含精神損失等間接性損失。選擇退房還是換房,權利在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