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頻指數】★★★★
【考點精講】
1.施工總承包的特點:
投資控制:
(1)一般以施工圖設計為投標報價的基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較有依據;
(2)在開工前就有較明確的合同價,有利于業(yè)主的總投資控制;
(3)若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設計變更,可能會引發(fā)索賠。
進度控制:
一般要等施工圖設計全部結束后,業(yè)主才進行招標,開工日期不可能太早,建設周期會較長,這是其最大缺點。
質量控制:
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
合同管理:
(1)業(yè)主只需要進行一次招標,與施工總承包商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將會減?。?
(2)在很多工程實踐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施工總承包,而采用所謂的“費率招標”。
組織與協調:由于業(yè)主只負責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及組織協調,這對業(yè)主有利。
2.施工總承包管理的特點:
投資控制:
(1)一部分施工圖完成后,業(yè)主就可單獨或與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共同進行該部分工程的招標,分包合同的投標報價和合同價以施工圖為依據;
(2)在進行對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的招標時,只確定施工總承包管理費,而不確定工程總造價,可能成為業(yè)主控制總投資的風險;
(3)如果業(yè)主方與分包人直接簽約,有可能增加業(yè)主方的風險。
進度控制:
不需要等待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再進行招標,分包合同的招標也可以提前,有利于提前開工,有利于縮短建設周期。
質量控制:
(1)對分包人的質量控制由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進行;
(2)分包工程任務符合質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則,對質量控制有利;
(3)各分包之間的關系可由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負責,可減輕業(yè)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合同管理:
(1)一般情況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標投標、合同談判以及簽約工作均由業(yè)主負責,業(yè)主方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較大;
(2)對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總包管理單位支付或由業(yè)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總包管理單位對分包人的管理。
組織與協調:由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負責對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組織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