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掃碼領取二建備考資料進入二建備考群
當前位置:建設工程教育網 > 二級建造師考試 > 考試動態(tài) > 成績查詢 > 正文

深圳2016年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通知

2016-09-07 16:28  來源:深圳市考試院  字體: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級建造師新課熱招中 搶跑趁現在

關于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后復核的通知

參加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收表的通知》(粵人考函〔2016〕78號),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附件1)已在“廣東人事考試網”公布。我市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要求,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通過考試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報名材料進行考后復核。

一、考后復核時間

2016年9月12日至9月23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二、考后復核地點及地址

地點: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人事考試業(yè)務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層(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交通指引:乘坐地鐵羅寶線至竹子林站下車,B1出口;乘坐公交車至福田交通樞紐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車。

三、報考條件

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即報考級別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報考級別為“考2科”或“考1科”)和相應專業(yè)考試(即報考級別為“增考專業(yè)”)3個類別。

(一)考3科(考全科)條件

凡遵紀守法并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條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免一科)條件。對取得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免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2.考1科(免二科)條件。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免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

(1)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增考專業(yè)條件

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荚嚭细窈蠛税l(fā)相應專業(yè)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zhí)業(yè)專業(yè)類別的依據。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考試資格審核有關問題請示的復函》(粵建復函〔2011〕51號)執(zhí)行。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提交的材料

1.《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A4紙打印,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2);

3.《工作簡歷表》一份,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年限須達到報考條件要求的年限(附件3);

4. 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

5. 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

7.符合“增考專業(yè)”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

以上材料中的證件原件經掃描核對后退回,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工作簡歷表須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

(二)在提交材料期限內,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辦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被委托人除須帶齊委托人的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方能代辦理委托事項。

(三)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深人考發(fā)〔2016〕4號文的相關要求,對合格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復核,并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復核合格的,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制作和核發(fā)證書;復核不合格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相關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提交材料考后復核的最后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對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提交材料和考后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二)完成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的證書發(fā)放通知,可在網上申請深圳市郵政局的證書快遞到付服務或按時到現場領取證書。

(三)深圳市考試院聯系電話:0755-88100099。

附件:

1. 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請點擊查看)

2. 考生報考承諾書(請點擊下載)

3. 工作簡歷表(請點擊下載)

4. 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后復核人員名單(請點擊查看)

深圳市考試院
2016年9月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miemie

閱讀排行

更多
二建機考系統(tǒng)

免費視頻

更多

免費題庫

更多

免費資料下載排行

更多
網站地圖
回到頂部
折疊